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失地农民社保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投诉】失地农民社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6-25 19:01 已回复

书记,我在市长信箱市长热线反映了一百多次,历时四个月。要求政府按同等条件下公平公正为我老婆购买社保。我老婆五十岁,打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巳经有九年社保。老婆户口是青羊区苏坡街办龙嘴一组农民。我们村组全部土地被占用。去年前政府给部分村民买了社保。我的诉求是按相同条件对待。青羊区几十次用复制粘贴回复。我不能接受!主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全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青羊区这样漠视民生问题,真是有权任性!不知道书记市长能否看见,给予关注!政府难道没有办法解决问题还是心里没有群众?!这事可以申报世界纪录了。什么文号都不可能分别对待群众!征地指标也不是造卫星的高科技,四个月一百多次。换来两秒复制粘贴,登峰造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青羊区人民政府苏坡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6-28 11:01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苏坡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调查,您妻子苟秀蓉所在的苏坡街道龙嘴1组,2009年根据成府阅〔2007〕256号、成办发〔2007〕102号和成国土资发〔2007〕459号文件精神实施“城中村”改造开始拆迁,未实施征地。项目由青羊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苏坡街道配合推进项目的拆迁工作。
2012年3月1日,根据川府土〔2012〕122号文件对龙嘴1组部分土地实施零征,根据川办函〔2008〕73号文件:“关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的,应按照征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农民在城镇安置的数量”,村组按照村民自治原则,产生了转非人员名单,对该部分人员办理了农转非相关手续,并由原青羊区国土分局为该部分人员购买了社保。
现因其龙嘴1组是零征土地,人员转非安置工作已结束,已无人员转非指标,社保的办理必须是要再有征地人员安置指标后才能办理,目前街办也在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居民的实际问题。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青羊政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苏坡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8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