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眉山城区一直有共享电动车的存在,对老百姓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但是前段时间一夜间起来就一个车都没有了,了解之后说是因为眉山市政府不允许投放,请问,这是眉山市政府的不作为还是贪腐问题,哪里不合格了呢?人家速度大概25km每小时,上车会购买保险,比满大街的超标电动车好多了吧,天天不见执行中央的电动车管理规定,还是满大街的超标电动车,违规电动车,责没见你们的交警查过呀,难道是因为运营公司没有给相关部门的人员塞钱吗?我知道仁寿县城都有至少两个品牌的电动车,仁寿不是眉山的?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你们就一味的使绊子,天天听说超标电动车事故,你们不去好好管哈,去管别的,现在没有共享电动车,对于远距离或者高温天气,想使用下电动车,难道要自己去买一台,还是开车出来堵塞交通,难道是政府人员的哪个亲戚是卖电动车的?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