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咨询下2019年5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具体征收时序及范围。
以及征收土地的用处,补偿标准与补偿标准的法律出处?
网友:
您好!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省住建厅批复同意后实施。棚户区改造范围,结合全县重点项目的推进,以及征收时序经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的。现目前正在启动沙河、文丰、青岭、西河、城郊的部分社的征收工作。
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绵府函[2012]200号)、《梓潼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梓潼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梓府发[2016]16号)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同时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了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31日发布了《梓潼县人民政府<关于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公告》,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一并公告。
梓潼县文昌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