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永安岳家坡村的,请问下土地挂勾房屋拆迁价格有标准吗?另外就是投资方是不是可以在扯迁宅基地外的耕地上加大面积复耕?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上反映“我是永安岳家坡村的,请问下土地挂钩房屋拆迁价格有标准吗?另外就是投资方是不是可以在拆迁宅基地外的耕地上加大面积复耕?”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加快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函〔2013〕102号)、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府办函〔2013〕224号)和通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镇火天岗村、锣坪村、石庙子村、孙家坪村、岳家坡村、郑家营村、碧溪坡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府发〔2016〕35号)文件精神:列入拆旧区规划范围内的拆旧房屋及附属设施根据房屋装修情况、新旧程度等因素参照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加快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函〔2013〕102号)(附件附后)所列标准按建筑占地面积进行补助,附件所列之外的其余构筑物和附属设施一律不予补助。可再利用的建材由农户自行拆除归农户所有。农户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自行承担拆除安全责任。
2.在二调图斑范围内的房屋林盘地、院坝可以复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或者建议,请联系:0827-8606177。
通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