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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干警彭彦茂入户抢劫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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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干警彭彦茂入户抢劫压案
2019-06-11 1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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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工作人员彭彦茂冲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举报控告信! 举报人陈天茂 被举报人彭彦茂游仙区公安局警察 被举报单位游仙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彦君局长 案由;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户抢劫罪。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开赔礼道歉! 3、退还财物、赔偿全额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04年11月25日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分局公公干警彭彦茂、陈勇组织带领雇佣指挥10至20余名社会人员,跑到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开元路27号撬门翻窗入室进行违法活动,我回家碰上质问,彭彦茂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冲来将我打伤,扯走手表至今不退还,将我室内所有财物洗劫一空,抢走现金及贵重物品遗物,故意损坏砸烂我私人财物,(有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治疗发票为证市公安局网上回复等)报案至今如石沉大海压案久拖不结,给我造成严重的经济、财物、人身伤害损失等。 彭彦茂身为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耍特权欺压残疾人,知法犯法违反宪法第37条,典型的黑恶势力,触犯了党纪国法,已构成非法搜查罪、入户抢劫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特向打黑除恶办举报控告,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举报控告人;陈天茂 2019年4月15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9-06-13 0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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