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工作人员彭彦茂冲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举报控告信!
举报人陈天茂
被举报人彭彦茂游仙区公安局警察
被举报单位游仙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彦君局长
案由;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户抢劫罪。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开赔礼道歉!
3、退还财物、赔偿全额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04年11月25日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分局公公干警彭彦茂、陈勇组织带领雇佣指挥10至20余名社会人员,跑到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开元路27号撬门翻窗入室进行违法活动,我回家碰上质问,彭彦茂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冲来将我打伤,扯走手表至今不退还,将我室内所有财物洗劫一空,抢走现金及贵重物品遗物,故意损坏砸烂我私人财物,(有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治疗发票为证市公安局网上回复等)报案至今如石沉大海压案久拖不结,给我造成严重的经济、财物、人身伤害损失等。
彭彦茂身为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耍特权欺压残疾人,知法犯法违反宪法第37条,典型的黑恶势力,触犯了党纪国法,已构成非法搜查罪、入户抢劫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特向打黑除恶办举报控告,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举报控告人;陈天茂
2019年4月15日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市政法委关注。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