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丽春镇花棚村1组的居民2000年因五七一九军工单位扩建搬迁至现在的荷花路,当年拆迁时政府部门承诺尽快为搬迁户办理房产证。然而拆迁户对面的商品房修建好并全部售出,对面商品房的房产证早已发放,我们拆迁居民的房产证却拖了近20年,请问丽春镇政府,我们拆迁户就不能办理房产证了吗?请问我们拆迁户办理房产证的名额到哪里去了?
来信人:您好,谢谢你的来信!您所咨询的问题,丽春镇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此情况原有住户也亲自到镇上反映过,也做了详细解答。并不是不能办理房产证,而是有部分住户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因土地权属来源为集体建设用地,只能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1.以前办理产权证时分为《房产证》、《土地证》两本证件,其中《土地证》不能办为国有土地使用证,仅能办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2.现在办理时变为双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若住户需办理此证,则需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并按程序审核,最终办成《不动产权证》(该证件中会注明土地性质是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无名额及时间限制;3.具体办理流程及地点,需到彭州市第二办公区窗口办理,流程可向“二办”窗口工作人员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6月14日予以答复。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