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您好:我和妻子是再婚,2013年12月9登记结婚,已结婚6年。现任妻子和继子的户口也在2014年1月23日迁入金牛区天回镇余家巷村五组。本人世代居住本组。现在要拆迁我家房子,但却不给我妻子安置补偿?我的前妻和小孩户口从未迁入过金牛区余家巷村五组,本人户口也从没迁出过;我现任妻子,也是农村户口过来的。我们也申请了加入集体经合组织,已通过三分之二的村民签字并按手印,也符合当地村规民约的章程;村领导以各种理由拒绝加入?若不给妻子安置,本人只有40平米,三口之家无法居住?本人再婚6年,是否存在婚骗利益,请领导明查!是什么原因不安置?解答为谢!,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网络理政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天回镇街道办事处调查:根据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2006年11月23日印发的《关于涉农社区外来婚迁人口户籍登记和享受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金牛府发【2006】139号),外来农村初婚的农业劳动者与金牛区涉农社区的农业劳动者结婚,配偶可享受金牛区农房审批、住房安置、人员安置等政策;配偶为外来农村初婚农业劳动者的,经所在入户社区全体居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可享受社区集体经济分配等利益;金牛区涉农社区农业劳动者初婚,除配偶外的随迁和投靠入户人员均不享受上述各项政策;金牛区涉农社区农业劳动者再婚,属于初婚丧偶再婚且再婚配偶是外来农村农业劳动者,其配偶本人可以享受金牛区现行有关政策,其他随迁和投靠入户人员均不享受上述各政策。
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回镇街道:83572563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金牛区网络理政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