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布了规范后的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明确了收费标准。小学、初中均可收取课后服务费。
请问:高中学生的早、晚自习也是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外进行的,学校是否也应该收取相应的课后服务费?
您好,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主要是为了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困难,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地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高中未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不收取课后服务费用。另外,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收费项目包括教辅材料费、教材费、作业本费、研学旅行、伙食费、军训服装费及校服、基本医疗保险费、体检费,不包括早晚自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