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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举报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5-24 13:51 待回复

情况如下: 一. 欺骗村民、与我们签定的协议、以及2002年8月经过民事诉讼的裁定书等,与之各项条款相违背。任何组内重大事项(关乎村民切身利益的事)从未通知我们参加,剥夺了我们权益、无视了我们的存在。这完全是独断专行、暗箱操控! 二.贪污受贿、侵害集体利益!该同志在该地区有一定的人脉关系与社会关系、加之自身财大气粗,常利用职权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他主张的原则是给了点“好处”就考虑一下,给多了“好处”就尽力而为!我们在2002年时才被指定了土地的所在位置,但却在未经我们允许的情况下把承包地承包给了他的亲姐姐做鱼塘。刚开始的两年我们能分得到几条鱼,之后却什么也没有了。 三、从未做到与协议上的任何一项:1.国家补贴的土地费每年每人一百多从未得过、2.组内土生土长的社员不用自己掏钱买医保,而我们全是自己掏钱买。3.我们与原社员们尽了同等的义务(每次党代会只要通知了我都积极参加了)却从未享受过同等的待遇!不管是粮食补贴、土地征收及占用等、我们都被视作局外人.4.讲关系、重亲情,未能落实自贡市所倡导的:公平、公正及公开!以2017年5月20日村公示为例:同时期一同迁入的人有进入了他所谓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单,包括我此次上报的名单内也有2人,为何我们就被排除在外。知情者已透露,他没有把我们当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什么我们不是?之前签定的协议算什么、我们难道不是恐龙村一组的一员吗? 总而言之、希望政府能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撒查!我们相信政府、相信你们能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交代!我在此代表我们所有人向你们致敬!谢谢! 联系电话:////////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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