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元 » 市长董里 » “王显荣”在甘肃省中庙镇丰绿茶叶合作社惨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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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 求助】“王显荣”在甘肃省中庙镇丰绿茶叶合作社惨死案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5-24 11:30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广元市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村民——王丽琼,24岁,我父亲——王显荣,54岁,因在陇南市文县中庙镇丰绿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地上干活,出工伤事故于2019年5月17日下午两点多在广元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当时由广元市殡仪馆将尸体运回殡仪馆存放,等待善后事情的处理,截止23日,其弟弟现场询问其火葬费用高达三万多,我和弟弟根本没有能力进行支付,我和弟弟年幼丧母,08年汶川大地震中,弟弟腿部受伤,三级残疾。21岁,不能做重活。我患有先天心脏病,17年父亲独自欠下巨款,带我去华西医院进行治疗。目前还有十万多欠款未还清,家中有两位八十多岁的婆婆爷爷依靠爸爸供养。爸爸后事无能力进行处理,像我们这种贫困家庭也没有评上贫困户,爸爸靠双手挣钱还钱。父亲在甘肃省陇南市文县中庙镇李家坝“丰绿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地干活,出事,出事了我们积极同甘肃省中庙镇该合作社进行谈关于我爸爸事情。对方政府处于保护当地合作社,甘肃省文县中庙镇派出所并未积极的给予配合和帮助,每个人都是打着官腔,采取回避的态度。
和解未果,家里只剩下我们弟弟两个孤儿和年迈的爷爷婆婆。无支付昂贵的火葬费用。希望能通过市长热线,帮助我们将遗体拉回进行土葬或者减免我们的火葬费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6-04 17:56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市民政局已给予解答。现将有关情况转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收悉信件后,我局指派市殡葬管理处会同青川县民政局和市殡仪馆,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经查:王显荣,男,汉族,系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村民,现年54岁。2019年5月,王显荣为甘肃省文县中庙镇丰绿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扶贫项目承包人做零工, 5月17日,王显荣因机械操作受伤,被紧急送往广元市中心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死亡。广元市中心医院与广元市殡仪馆办理了遗体交接手续,遗体存放于殡仪馆,等待家属善后处理。5月27日,王显荣遗体火化。
二、信件诉求
(一)关于家属要求将遗体拉回青川县姚渡镇进行土葬的问题。王显荣确属青川县姚渡镇土葬区居民,但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公民在火葬区死亡的,除下列情形之外,一律实行火化:(一)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实行土葬的,应在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土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依照本条例执行,他人不得干涉。(二)宗教教职人员死亡后,可以按宗教习俗安置、处理遗体。但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王显荣因工伤事故意外死亡,不属上述两种情形,按《条例》规定,应予火化。
(二)关于王丽琼反映王显荣火化费用过高的问题。王显荣遗体在市殡仪馆存放期间,工作人员分别于5月19日、22日、24日三次电话提示丧属尽快前来安排遗体火化,以免长期存放遗体导致费用过高。根据市殡仪馆提供的《殡仪服务委托协议》、《收费项目清单》和《增值税发票》显示,王显荣火化费用17262元,在《殡仪服务项目单》和《服务满意度调查表》上均有其子王跃品亲笔签名,表示市殡仪馆提前进行了价格公示和告知,丧属知晓价格政策并自愿消费,对火化费用无异议,对市殡仪馆提供的服务也表示满意。因此,其女王丽琼反映火化费高达三万多的情况不属实。
(三)关于家属要求减免火化费用的问题。王显荣火化后,根据青川县出台的绿色惠民殡葬救助政策规定,可享受800元的绿色惠民殡葬救助。鉴于其家庭失去了主要劳动力,其妻也在2010年因心脏病去世,女儿王丽琼现年24岁,身体欠佳,儿子王跃品现年21岁,因地震腿部受伤,三级残疾的实际困难情况,姚渡镇人民政府已给予家属1000元的临时救助,并将指导家属按规定申请城乡低保。目前姚渡镇王家村村委会已着手开展低保申报工作,青川县民政局将为该户提供支持和帮助。


广元市民政局
2019年6月4日

2019-6-4 10: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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