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阅览我的求助。
我是龙泉驿区的一名普通百姓,2013年我家房屋因为修路原因,被政府拆迁征用,然后一家5口人被迫在龙泉租房子居住。
每月只有几百元的过渡费。 今年已经第六年了,房子依然没有妥善安置下来,现在龙泉驿区物价飞涨,平均租房价格都是1500左右,然后我们每月只有680元的过渡费,拿着这680的过渡费,完全不能租房住。还请市长帮忙解决一下我们的住房问题。680元的过渡费,真心不能生活。
还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一下为什么龙泉驿区拆迁赔偿每个人只有35个平方,还有独生子女的一份,而其他区县都是每个人50个平方?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龙泉街道办事处拆迁办核实,您家庭2013年因高压输电线路(落柏线)项目征地拆迁,家庭人口5人,于2014年2月22日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安置人口5人,协议安置房屋两套:三室一厅户型一套、两室一厅户型一套。您和妻子女儿三人的三室一厅安置房已经分配,您父母签订的两室一厅安置房未分配,仍在过渡为两人,每月每人340元,共计680元过渡费按时发放。
2013年高压输电线路(落柏线)项目征地拆迁住房安置面积标准执行龙府发[2004]90号文件,文件第十八条第(二)项:现(建)房安置方式:由拆迁安置单位按人均35㎡建筑面积的住宅进行安置。
安置房选址修建由区上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目前,龙泉街道办事处尚未接到安置房房源,还不能分配您父母的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