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好,
我在武侯区新智一路9号新苗新居2期居住4年,在成都缴了三年社保,居住证也满一年了,现因为小孩上小学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因为新苗新居2期属于安置小区,我租的房子又有房屋共有人去世,房东刚巧也在办理房产证,公证相关资料原件上交给相关部门了,办理租赁登记所需的资料,如安置协议原件(有复印件)和房产公证等资料都提交不了原件,请问我有其它办法证明自己满足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的条件吗? 我提前了半年在跑这些手续,到现在小学入学报名块结束了,还是过不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个困惑的父亲
尊敬的家长: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小学入学的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117号)文件要求,2019年户籍不在“5+2”区域(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的流动人员可以通过居住证积分或非积分的方式,现场提交资料为随迁子女申请在“5+2”区域入学。申请人需出具在武侯区合法稳定居住,在“5+2”区域合法稳定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截止2019年5月31日须满一年。
从2020年起,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5月1日。
因您未留电话号码,无法与您电话联系。感谢您对武侯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8-85061586(小学教育科)、96166/85440509(武侯区房管局)。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