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终于收到崇州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局的回复(关于中胜二期物业强迫业主收车位问题),回复内容前后矛盾,让人难以相信这是崇州政府职能部门的回复,回复中提到,关于地下室灯光昏暗,照明灯具未全部开启,居然说考虑成本,那你们的意思就不考虑安全了吗,一旦发生意外事情,请问你们住建局负责吗?希望你们回复网民的问题认真、仔细,不行到现场看一看,走一走,不要住在办公室电脑前,简单几句官方式回复,对于你们的回复,让人浮想联翩,难道收了物业的好处,哦,搞忘了,你们是物管的上级部门,那样的回复应该是“正确的”。
地下室灯光昏暗的问题,是由于前期地下室未投入使用,地下室照明不能满足照明需要。
目前地下室已正式投入使用,经调查地下室照明工作已经正常运行。
对于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非常不满意,典型的简单敷衍式应付回复,中胜二期地下室灯光直到2019年5月28日18:00根本就没正常运行,有本事拍个视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