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2019年5月16号晚上21:00~22:00期间,事故人柯伟骑电瓶车经过赵镇赵阳路施工路段,因施工单位造成路面崎岖不平,夜晚路两旁边没有灯光和警示灯标示,导致直接摔倒昏迷不醒,群众目赌了全过程,并报案和打120,120直接送到金堂县中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一直到2019年5月17号下午15:30左右才让家属探望。交警到了现场直接以意外作为处理结案。我们亲属均认为并非意外,是属于道路施工单位造成的这次意外,施工方应该负相应的责任并给予医疗赔偿。
我们家属于2019年5月17日下午找到了施工单位领导,对方态度恶劣,骂我们说不归他们管,不是他们的责任,让我们直接去告它。
由于交警直接给出了意外结案,划分属于个人责任。让我们家属无法去合理申请渠道维权。现求助县领导给予我们帮助,人命关天,请领导务必重视!
以下图片为现场
市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堂县建投公司高度重视,经查,我公司正在组织赵杨路雨水箱涵施工,事发地点属施工围挡外面,为施工现场外留出的通道,该通道施工方并未使用,导致事故的损坏路面不是我公司施工作业造成的。所以,您的问题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