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射洪人在绵阳丰谷酒厂工作了十多年了,我家的孙子一直跟我在一起生活,我孙子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现在到了上学的年龄了,我有社保和单位签的合同和房产证,我们都是一个户口本,请问这样能行吗?
徐先生:
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绵阳教育的关心关注,信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符合下列条件并完善相关手续:
(1)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薄;
(2)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就读学校所在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截止4月30日,当年在我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4)在有效期内,且满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5)户籍所在地应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就读年级证明。
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带上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当年规定时间到务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如需了解更多政策,可致电我局基教科,2210735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