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茶坝镇冉家梁村刘秀华。我是一名贫困户。我有三个孩子。早年丈夫已去世。儿子就是我的希望。但是上天还是夺走了我的儿子。我的两个女儿已出嫁,现在就我和我的孙子一起生活。我现在已经65岁了,伴随我的糖尿病。高血压。终身吃药。我想请问政府。像我这样的。国家会给与什么样的政策,我享受了国家给我交的医保。还享受了国家给我的低保,一年2000块钱左右。我在农村的房子是土房子。我之前想争取贫困户房子。但是村里说我们家就两口人要交几万块钱,所以我放弃了。请问政府,我的土房子脱贫以后,会让我继续住在这个土房子里面吗?会不会拆掉我的房子?我还想请问政府。我这个事情,应该接受国家修的贫困户房子吗?我到底该补助多少钱才能有这个资格,
刘秀华女士:
你好!你在问政四川所反映的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恩阳区茶坝镇冉家梁村两委在2015年上半年按照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规定,在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期间,该村两委根据你配偶早世,其子病故,儿媳改嫁,两个女儿结婚外嫁,你独自一人与孙子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经你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镇复核、区审核等程序,将你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7年底,你已按期脱贫,根据脱贫不脱政策的规定,目前你仍按政策规定享受国家代缴医疗保险、代缴养老保险、低保救助和你孙子的困境儿童救助等涉农惠民政策、资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标准是:按人平自筹不超过3000元、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的原则缴纳建房款,享受国家补贴(人平25000元、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人)的标准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修建房屋。你家共有6间约220平方米的土木结构房屋,由于你长期在巴州区城区务工很少回来(其子死后,你和孙子就到巴中市巴州区吊桥旁边你妹妹的儿子家帮忙收拾家务并在侄儿家居住),导致农村住房长期无人管护,致使其房屋出现屋顶零星散漏、周边杂草丛生,但屋基、墙体、房顶等主题结构均完好,稍加整理即可入住。2015年至今,冉家梁村两委多次将你纳入C及危房改造名单,该村两委干部及你居住地的五社社长多次电话联系你本人,要求你回家对你家住房进行改造、维修,但你均以种种缘由拖延至今未归,导致房屋无法维修。虽然,你现在已脱贫退出,但只要你在未修建新房的情况下,你仍终身拥有你目前位于我镇冉家梁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我镇将再次督促冉家梁村两委将你纳入C级危房改造名单并上报,请你积极配合完成你家房屋改造改造。
感谢你对茶坝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并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巴中市恩阳区茶坝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