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是涪城区城郊乡奓口庙村村民,我们这里要征地拆迁,现在都2019年了,拆迁的同志还拿2012年的拆迁标准来给我们赔偿,又没有一个标准的公告,这个合理吗?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涪城区关注。绵阳市网络发言人201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