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岸城三期在2017年12月份就已经交房,地下车库也在2018年早就开始销售,可是地面停车位却不移交出来给物管,不允许业主停车,曾经有业主在区长信箱中投诉,但却得到的答复是地面停车位还不具备移交条件,实际上早就具备移交条件,只是开发商为了销售地下车库,才不移交地面停车位,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为什么不移交?
另外作为对业主销售的地下车库,其销售价格是周边小区车库最高的,而地面质量却是最差的,到处路面脱落,灰尘飞扬,尤其是95栋地下室入口处,坑洼不平,都不知是怎么验收合格的,业主都要求整改,但对这种欺负百姓的行为,就是没有政府部门出面管理,房管局作为主管部门,不管理,请领导为百姓办实事,解决百姓的实际问题。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该地下停车位属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对停车位依法享有出租或出售的权利,如小区业主对此有异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下一步区住建局将继续与开发商加强沟通,希望开发商充分考虑购房业主停车难的问题,将车位在销售的同时考虑出租。如您还有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电话88450860进行咨询。炜岸城三期确有部分规划地面停车位,该停车位位于小区园区内,开发建设单位已做移交,物业服务企业为了便于小区管理,实行人车分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故未启用地面停车位,业主可将车辆停入地下车位,现地下车位能满足业主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