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省级政府部门 » 省政府组成部门 » 自然资源厅 » 征地赔偿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咨询】征地赔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5-06 13:25 已回复

因为不知道该问哪里,所以要烦请尊敬的省委领导费心了!
事情是这样:金堂县五凤镇土地征地有没有一个实质的赔偿标准?我们位于五凤金凤村23组,部分土地即将被征用,村干部开会说征地每亩72900元,征地头年赔偿土地青苗费每亩1500元,树按大小分类赔偿仅此。但是怎么五凤其他村征地修停车场后每户购买了社保,我们金凤23组就没有呢?
问题:1征地赔偿费规定是不是上述所述?
2为什么五凤别的村征地有社保,金凤23组没有?
3按照政策,我们五凤征地赔偿事宜到底是怎样的?金凤23组征地赔偿事宜规定又是怎样的?为什么同一个镇,赔偿不一样?
4请尽量留言回复,因上班期间不能带电话。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6-12 08:59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后,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五凤镇金凤村23组土地属于土地整理项目,该区域拟修建“金堂县五凤镇白凤村、小凤村增减挂钩项目”农民集中安置区,该项目正在进行权属调整等相关工作,其权属调查、青苗补偿等费用参照了金堂县征地拆迁相关标准进行。土地整理项目不属于征地拆迁,无购买社保等情况。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及时与五凤镇政府进行对接,对宣传有误的信息进行了纠正。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