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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安置小区停车费该如何收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5-04 14:54 已回复

温江区青泰家园24栋的租客,本小区是安置小区,小区以停车收费为由,收取40元每月的电动车停车费,且不是正规的物管公司,只是向我们说明为小区自治管理,不交费不让出入,态度强硬。收取费用没有正规文件或者合同,如果我们车辆遗失并且没有经济损失弥补。我觉得不合理。既然收了停车费就应该保证我们车辆安全,也应拿出正式的文件说明。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5-08 17:11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三无院落”整治工作要求,以及天府街道《“三无院落”整治工作及长效运行实施方案》,天府家园社区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后,对青泰园24栋自建院落实施“三无院落”整治,完善了车辆停放、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四防”建设,实行封闭式管理。
按照“先自治、后整治”的原则,2014年6月21日,经院落居民代表会议表决,成立了青泰园24栋自治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了自治管理委员会成员,履行居民自治职责。在广泛收集居民意见后,并于2014年12月21日经院落居民代表会议表决,形成了《院落居民自治公约》和《青泰园24栋致志苑院落自治管理收费标准》,明确了住房、铺面、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收费标准,其中非机动车场地占用费为40元/月,用于车辆停放和车辆充电,所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院落自治管理运行。自2014年12月21日,实施院落自治管理后,青泰园24栋治安防控能力极大提升,至今,未发生过一起治安及盗窍案件。感谢你的留言,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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