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
您好!全郫都区针对5.12地震后产生的小产权房,都采用历史遗留问题来处理产权。为什么云凤苑就不能?是不是一个县有两种政策?当时2009年郫都区国土局收云凤苑土地平移指标费的时候,就应该给全体云凤苑业主说清楚:收钱是搞来玩的,小产权房是永远办不了产权,并且全县一视同仁。
为什么同一年2009年向郫县国土局交了土地平移指标费的小产权房怡华居,2015年办了双证产权,难道怡华居是大妈生的,我们云凤苑是小妈生的。就永远办不了产权?请问社会还有没有公道和公平正义?人人平等从何谈起?
请问书记大人,我们云凤苑产权还要等多久能办下来?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红光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城建办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云凤苑”为民间凑资修建,该项目于2008年10月动工,2009年11月竣工。据悉,该项目已向郫县土地储备中心缴纳了建设用地平移指标费。
2、据项目筹建方“成都宏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档案的第九条、第十条,已就双方的权益,特别是房屋产权办理进行了专门约定:“若遇政策变化影响产权的办理,按政策办理,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我街道已多次搭建业主和建设方沟通的平台,就此合同纠纷争取进行协商处理,项目建设方也明确表态按合同约定执行,并愿意随时按合同约定退房退款。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