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家住在丽春镇的花街村4组,因在08年地震的时候没有统一修建安置房,也没有进行地震后维修,但是目前房屋破旧,希望将房屋进行翻新。计划在原来的宅基地上进行维修或者翻新。但是目前不清楚政策法规是怎么规定的,能否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维修或者翻新,以及能够进行哪些方式的维修和翻新。比如原有的砖瓦结构的房屋能否拆了重新修建砖瓦结构的房屋,房屋占用原来的宅基地(修建规模和面积和以前一样,不大修大建)。宅基地能否进行硬化(仍然是在原有宅基地基础上进行)。具体有没有指导文件,以及若需要办理哪些审批手续,需要哪些部门进行审批,审批过程中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感谢!
来信人:你好,谢谢你的来信!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原宅维修或改建房屋不知居住的具体位置是否在我镇的场镇和航空动力产业园规划区内,我镇场镇和航空动力产业园规划区位于天桂路以西,丽水路以南,5719厂以东范围内。如在规划区范围外住户随时可以改建或维修房屋,但要先向所在村或社区申请,上报镇村镇建设部门,再由镇上工作人员实地核实并向其告知相关政策后完善建设手续。办理建设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在规划区内,建设只维修不进行改建,因为规划区内建设必须要符合规划,为了场镇和园区的发展今后要征地拆迁。所以建设规划区内的住户不必改建原有房屋。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