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一级残疾人,她房子租在南桥村一组95号,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现在都还是跟着她的父母生活,没有经济来源,她更没有能力买社保,所以小孩没有读公立学校的资格,交高价更加加重了生活负担,想问下领导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下,小孩读书问题
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小学入学的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117号)文件要求,2019年户籍不在“5+2”区域(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而到“5+2”区域务工,在武侯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流动人员,可以通过居住证积分或非积分的方式为子女申请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非积分方式申请入学需出具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回执》);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七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已在武侯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上述情况已于2019年5月6日18:40与您联系,您对回复内容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武侯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8-85061586。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