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
您好!郫都区全区针对5.12地震后向郫县国土局交了土地平移指标费的小产权房,基本上采用历史遗留问题来处理产权,并且象红光怡华居等小产权房都拿到了双证产权。
为什么红光镇云凤苑小区也是2009年向郫都国土局交了556万土地平移指标费的,为什么就直接说不能办理产权。是不是一个县两个政策?两种不公平的待遇?为什么云凤苑就不能按历史遗留问题来处理产权?
请问我们小区的产权好久办下来?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红光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城建办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云凤苑”为民间凑资修建,该项目于2008年10月动工,2009年11月竣工。据悉,该项目已向郫县土地储备中心缴纳了建设用地平移指标费。
2、据项目筹建方“成都宏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档案的第九条、第十条,已就双方的权益,特别是房屋产权办理进行了专门约定:“若遇政策变化影响产权的办理,按政策办理,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我街道已多次搭建业主和建设方沟通的平台,就此合同纠纷争取进行协商处理,项目建设方也明确表态按合同约定执行,并愿意随时按合同约定退房退款。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