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土地确权,仁寿县清水镇金白社区九组小组长徐华平,强行将户口分开的两户人家并为一户确权,请问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是什么?是否是典型的村霸行为?况且有的农户手里拿到的确权证书上的田亩数比徐华平向上申报的材料里少了四分,咨询过社区领导说是什么误差所致,再更换证书很麻烦,反正本人没有听懂。值此该社区将整体征用,涉及到大量的土地拆迁补偿,就以金白九组为例,如果每户农户都少报四分,涉及到的金额将达到几百万,这种几百万的差额去哪里?老百姓承担?这种偏差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工作失误还是违法违纪造成的?怎么更正非老百姓原因造成的错误?值此土地征用拆迁的敏感时期请问政府有什么措施预防贪腐行为的发生侵害老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