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锦上花苑小区于2013年6月30日交房至今,时隔六年,还是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业主辛苦几十年,花费几十万买的房子,现在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都不知道,因为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前段时间部分业主去信访办信访,信访办把信访转交到国土局。国土局回复是开发商欠国土局的什么迟拿金,所以没有能够办理产权登记。
请问,开发商既然欠国土局的钱,国土局为什么不去起诉开发商。而是拿不给我们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来要挟。我们业主又不欠国土局钱。国土局和开发商之间的经济纠纷,为什么要我们买房的承担。我们买房不容易,还欠着贷款,买了房还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开发商欠国土局的钱,应该国土局去要。国土局应该去起诉开发商让开发商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