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温江区南江路199号光华园的底楼一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去顶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除罚金。这个门店他们私自建设、更改烟道,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安全与环境。请领导通知能够予以处理,还小区居民一个清新的居住环境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及处理,现将结果告知如下。
经现场查看,该门店目前还未开始营业,我街办工作人员要求该商家补办相关营业手续后再进行营业,该商家表示同意,将尽快补齐相关手续,并对违规建设的油烟管道进行整改,目油烟管道已拆除。
4月29日,我街办工作人员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并告之处理结果,若来信人有相关诉求需要反映,可联系我街办城管科(86296483)。
柳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