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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向市长反应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4-22 10:08 已回复

罗市长您好!
我是北湖印象的业主,请问市长,龙潭寺北湖印象小区从修建到卖房再到长达十多年居住,到现在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的问题,市政府是否知道?市政府又该如何处理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潭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5-05 10:11

来话(信)人:
您好!谢谢你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社区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同乐新型社区作为成都市规划的198集体用地范围内建设的第一个农村新型社区,是成华区按照成都市推进“三个集中”的精神,为了推进集体土地集中有序流转,实行规模整理、规模经营,实现农民集中居住,而采取的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市场运作方式建设的新型社区。根据成建委发[2007]392号文《关于统筹推进中心城区郊区新型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成建委发[2007]392号文)规定,新型社区需办理集体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方案设计文件审查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审查手续及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等。同乐新型社区通过多方努力,在市委、区委领导的关心下,市、区相关部门特事特办,联审联批,使一期工程成为成都市首家进入报建程序的新社区项目,目前已办理了《同乐新型社区立项批复》、《“非城市建设用地农民集中居住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另外,市新居办已核定农民安置部分面积及对外租赁部分面积,报建规费待市建委计财处核定下文后予以缴纳。
但由于同乐农村新型社区属于成都市首批农村新型社区项目,有关报建的“绿色通道”尚未完全形成,二期工程报建工作出现停滞,未办理《“非城市建设用地农民集中居住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根据区政府的整改要求,同乐新型社区已于2007年12月停止经营性租赁房屋的对外租赁和对外租赁部分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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