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火车东站关于规定:不允许携带超过120ml压力性自喷容器的规定。此条规则严重不合理,服务人员给出的解释是:防爆。问题一:飞机与动车完全不一样。飞机的机舱有增压装置,一旦失压在高空压力降低压力容器可能发生爆炸,然而火车车舱不存在失压过大问题。压力容器的设计有国家质检总局的认证,不会无缘无故发生爆炸。没收200ml防晒喷雾这类压力容器完全没有道理。特别是这种随身携带的物品。问题二:飞机有托运服务,而火车没有,所以飞机不允许携带类似物品有补救措施,不会造成乘客的财产损失,而你动车既没有托运服务,也没有在购票时通知,为什么要做如此不合理的规定? 如果你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么这和吃饭怕噎着有什么区别?请给出合理的解释为何有如此不合理的规定,并解释为何在火车站外没有相关宣传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