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安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中心,收取员工风险抵押金合法吗,如合法请相关部门出文给予支持,如不合法也请相关部门出文制止,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董焱琳: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绵阳安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中心收取员工风险抵押金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6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预留电话和你本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同日我局工作人员到安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中心展开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员工的任何费用。
根据调查结果,安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中心未收取员工风险抵押金。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在走访过程中进一步对安州实业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中心负责人开展普法教育,强调《劳动合同法》中相关规定,要求单位坚决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员工任何费用或扣押身份证等证件。
感谢你对安州人社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对上述回复如有相关疑问,或有任何其他人事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及投诉,请致电:0816-4336226,或携带有关证据到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中医街3号人社局一楼大厅)投诉,我局将依法处理。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