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弟弟熊立于2019年2月18日在青白江区天和睿城售楼部,签订70年产权洋房和高层各一套,属于成都市智汇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我订购之前咨询过销售顾问本公司取得土地开发时间为2017年,但在收到预售合同后,发现实际取得土地开发时间为2007年,本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有欺骗及隐瞒事实,致使我们房屋产权年限缩短十年,这种情况我们应当如何要求开发商赔偿给我们造成的经济损失,望领导给予回复及处理。谢谢!
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熊川投诉天和睿城调查情况的回复
熊川: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调查情况:被投诉人实际是青白江区凤祥大道69号的天和睿城售楼部,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名称:成都市智汇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MA61TL6N0N)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成房预售 中心城区 字第102230号)。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情况。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是因销售顾问的口音造成理解误会,现已和投诉人解释清楚,消除了误会,达成和解,双方已正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投诉人核实和解情况属实。
回访情况: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4月29日16时左右,与投诉人联系,其表示满意。
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