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证上写的是“城镇住宅用地/公寓”,土地使用年限也是70年,这样的房子是住宅吗?
“问政四川”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咨询“房产证上写的‘城镇住宅用地/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样的房子是住宅吗?”一事。我局高度重视,立刻指派工作人员对信函中反映的情况作了调查,经我局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若您产权证上土地性质注明是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公寓,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那么您所购房产为住宅式公寓。
以上情况于2019年4月25日10:05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不动产登记咨询电话:028-82744734、028-82725843。
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