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好书记,这次土地确为什么把我和我老婆原本拥有的土地剥夺?
我叫黄永均,2006年在外打工并迁出本人和妻儿户口至成都市温江区,全家在当地无占用和分配任何耕地资源,人民的好书记,这次土地确权为什么我们的土地不能确权?村干部并对于这件事不管不问,各种推脱说这些事他管不了!本来我在外打工年龄越来越大,收入不稳定,想着以后要是没退路至少有口饭吃,而且家乡父母把我的土地都经营的很肥沃!
在1999年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我和妻子人在老家分得了土地并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户主是我本人,共有人是我妻子,而在这次土地确权过程中,发包方没有确权给我们。
我本人多次反复找本镇乡干部,他们说法是:
全家户口迁出,无法确权;全部分配给我的父亲(父亲年龄已大,无共有人,一旦去世,那么这个土地该谁来拥有?)(并且无任何电话和书面通知本人,本人无授权任何人签字或者说过自愿放弃耕地这种事;老父亲年龄已大不识字,再不知情情况下和威胁下按了个手印)!
根据他们的解释我也翻阅了一些资料: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发】第二章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收回承包地。
1,我认为这是好政策,保护了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关心进城农民的基础生活,就算以后在城市无法生存至少可回乡务农!
2,我本人并没有自愿放弃,为何剥掉法律赋予我的东西,
本人实属无奈,地方政府干部不作为,无处话凄凉讨公道!望书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