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属于简阳的我们(低保户)家庭、请求把属于我们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贪腐 投诉】属于简阳的我们(低保户)家庭、请求把属于我们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4-15 22:4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请求领导为我们做主,属于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的我们(低保户)家庭!我们连起码还有财产和房子也被我们石桥镇国土局的(付某平)和成都市户籍的陈华兴给我们毁灭了!侵占位置修建好板房2017年12月份左右我们才知道啊!
我求助举报至今无人为我们主持公道!他成都市户籍,他在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来毁灭了我们所有一切!侵占位置修建好板房他还(双证齐全了)
请求领导调查我们石桥镇国土局的(付某平)就是他维护成都市户籍的陈华兴害我们受尽损害!害我弟弟至今无家可归!他们在拖时间!我们万家坝村2组马上快要拆迁了!到时候本该属于我们的一切被他们抢走了!我们只有死路一条!请求领导救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4-19 15:15

张道英女士: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房屋及财产被侵占的问题
1998年您母亲胡云秀与石盘镇斩龙村5社村民梁均安2人重组家庭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由梁均安个人出资4800元购买陈华兴在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的房屋,但双方没有签订购买协议。2010年您母亲去世,您“继父”梁均安到江苏打工后,该房屋处于空闲,所购房屋尚欠2100元房款。2017年9月20日,陈华兴找到梁均安要求支付剩余购房款,梁均安拒绝支付,并与陈华兴达成解除原购房约定的书面协议,将1998年购买的房屋无条件退还陈华兴。若您对该房屋有异议,建议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二、关于陈华兴全家户籍迁出后回原址修建房屋的问题
经调查石桥镇万家坝村社干部和部分群众,以及您的继父梁均安和陈华兴本人,情况是:陈华兴原是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社员,有一处双证齐全的房屋,于1996年因购买经济户口将户口迁往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现户口在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45号附1号,于2017年9月未经审批将房屋拆除重建。我局已对其违法建房一事依法调查处理,于2018年8月15日对陈华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向其送达了《简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363号),责令陈华兴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10.4平方米,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逾期陈华兴未履行决定书确定的义务,也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2019年2月18日,我局再次向陈华兴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陈华兴仍未履行催告义务。2019年3月18日我局向简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简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363号),简阳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5日作出以下裁定:准予执行(2018)363号《简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10.4平方米,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由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我局准备近期对陈华兴在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修建的房屋进行查封。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4月17日9:50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