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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建房 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4-15 09:48 已回复

我是金堂县隆盛镇古顶村村名的老婆,因为我和2个子女的户口上到娘家的,现在要迁到老公户口上,但老公和他父亲分了户口的,在老家没有房子,去办迁户说迁不到老家没有房产证。但是我老公是符合国家一户一宅政策的,是可以申请修建房屋的,但村委书记说现在不能修,规划城乡一体化小区到时去小区住。问题是现在老家不能休修房子,户口我和子女的也迁不到老公户口本上,国家规划的小区也没说好久修,修到哪里,好久能住上。现在整的我们很老火,我老公2岁他父母就离婚了的,他父亲和后妈在一起,我们和他父亲与后妈关系是闹僵了的,根本不可能住到一起,(这个情况都可以去村上调查核实的)加上我老公结婚之后人口的增加,他爸爸买的镇府修的小区也根本住不下那么多人,那套小区房子一共就2个稍大的房间,加一个小房间。现在我一个3岁半的儿子和一个1岁的女儿都寄住在娘家的,马上我弟弟要结婚了,也面临人口的增加,我和子女总不能一直住到娘家吧,也不好意思一直住到娘家。子女马上也都要读书,也需要迁入老公门下方便办理一些事情,下半年我也马上要放弃工作回家照顾子女读书,不能没有房子住,现在房价这么高,以我们的经济状况也买不起(买房子双方都没父母的支持,我和老公2个人也才7千一个月,扣除日常开销-房租-2个子女的开销根本就没剩啥子钱)就算买起了城里读书等各方开销也大以我们的经济也承受不起。,回老家建房是我们最好的选择。在国家农村建房新政策下,我们是完全符合建房的,我是农村外嫁女,也是符合国家迁户要求的。请各位领导尽快帮我们落实哈建房-迁户事项!!!以上情况都是真实的欢迎各部门领导调查-核实,望领导尽快落实下来,现在娃儿大了有自己的思想,每次我儿子给我说妈妈我们回自己家,不回外婆家我都无言以对,在加上农村人又爱问,你咋不回你老家,住你外婆家这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影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隆盛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4-17 16:07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对于您的情况隆盛镇高度重视,并组织镇纪委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您投诉申诉的有关事宜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迁户问题,经查,按照《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17﹞190号文件要求,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立户登记第十三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房屋只能登记一户。第十七条:申请立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家庭成员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二)住房证明;(三)亲属关系证明;(四)房主同意立户的声明、经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城镇地区无房证明。因此,您需准备以上材料到金堂县政务中心进行立户登记办理。
关于您反映建房问题,隆盛镇农房建设审批是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实施。经查,您反映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的问题,按相关规定您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委会进行初步审核;村委会通过初步审核后并签署意见,连同您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到我镇城建办审批;隆盛镇城建办与国土、规划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划定相应的建房区域,您便可进行房屋建设。
目前隆盛镇正在对全镇建设区域进行总体规划,待隆盛镇总体规划完善出台后便可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宅基地建房。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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