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起 毗河桥路口交警拦截我骑的电动四轮车 说是违规车不允许上路 现在已劝导为主,不能再继续上路行驶,至那以后便再没骑车上路,请问下 如何合法上路?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在哪里办理!
市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安部令第124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
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的请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要求, 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代理人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四)申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下肢残疾证明。
请带上以上资料到金堂县车辆管理所(金堂县赵镇同乐路96号)办理注册登记。
2019年4月18日09时许,公安局与来信人取得沟通,如有疑问或其它咨询,请拨打金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电话:028—84933366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