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星房产公司引诱我们上千户小老百姓买了他们违规销售的划线商铺。
2.承诺的高额返租被他在卖商铺时巧妙的把责任推给了第三方。
3.买了以后我们才知道福星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
4.我们通过各种渠道都没人给我们解决,福星公司的行为职能部门都知道他们是坏人,却没人给我们小老百姓解决。
5.我是一个身患慢性病的人,长期吃药,血汗钱被福星骗了,请书记给我们做主,讨回血汗钱钱,讨回救命钱。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涪城区关注。
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2019年4月12日
网友:
你好!我局收到你反映的关于四川福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公司)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依据职能就你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反映的福星公司以“售后返租”高额回报的谎言,诱骗社会公众购买产权式商铺,造成不知情业主上当受骗一事。经查,福星公司在销售商铺时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均无售后返租的约定,不存在欺诈行为。
二、你反映福星公司玩弄技巧骗取业主信任,隐瞒事实诱导业主与第三方签订委托经营合同,金蝉脱壳逃脱兑现租金的责任问题一事。经查,业主购买福星公司商铺后,自行与第三方“绵阳天骄摩尔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合同》,并且出具了《委托书》,不存在欺诈行为。
三、你反映福星公司至今霸占委托经营合同到期的商铺问题一事。经查,福星公司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14年1月16日将业主反映购买的5号楼一层商铺完成交付,目前由业主委托的第三方绵阳天骄摩尔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存在霸占商铺行为。
2019年4月16日,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福星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福星公司向执法人员提供业主周某某就相同问题向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和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民事判决书。2019年1月10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8)川07民终309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业主周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