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是成都市都江堰市崇义镇圣庵村17组的村民,请问一下我们老百姓就不能在农田建设房屋,为什么我们圣庵村17组的书记 “张龙康“就能占农田修建,而且还是修农家乐!这就是共产党领导给他的特权吗?而且还有个纸管厂也是他的!
林菡|: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会同社区村民委员会干部到现场调查核实,经初步调查核实,被举报人为崇义镇圣庵社区党委书记张龙康。
一、关于农家乐
该户于2016年利用自有住房及宅基地林盘,改作农家乐从事经营,暂未发现其有违法建筑(法人代表为其妻谢芳,集体土地使用证号【都集用2013第1830号】使用权面积720.37平方米)。
二、关于纸管厂
经查纸管厂法人代表为谢芳,营业执照信用代码91510181L14380342P)。该厂场地由张龙康于2009年6月30日,与崇义镇圣庵村村委会签定了集体闲置厂房(原饼干厂)的租用合同(原饼干厂系1995年招商引资项目,厂房由村集体出资修建,后因经营不善倒闭,长期闲置),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租金。该厂房用地系集体建设用地。农家乐及纸管厂均系其担任社区党委书记前就开始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