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们: 您们好! 5.12地震后中央提出灾后重建,并在郫县等地购买灾后重建异地土地平移指标。于是郫县产生了很多小产权房,郫县国土局向全县小产权房收取土地平移指标费。开发商因此大打双证产权的广告。好多业主用当时大产权的钱买了现在不能办理双证产权的小产权房子。 还有既然小产权是违法建筑,为什么同样是小产权,并且同样是2009年向郫都国土局交了土地平移指标费的的“怡华居”小区等全区好几处小产权房就可以办理产权,而云凤苑就不能办产权?请问今后面临拆迁等,社会和谐拿什么来保障?怡华居小产权房能办理产权,是不是郫都区国土局不作为???是不是有意在全区挑起事端?让全区小产权房的矛盾越演越烈……还是可以给云凤苑办理产权,故意不办,因为存在利益博亦?
红光镇云凤苑就是一个例子,开发商把办理产权的所有费用(含土地平移指标费556万已向交成都市国土局)收了快10年了,到现在也没有给业主办理产权。
出现了这问题,郫都区应按历史遗留问题来处理产权。而不能推过去推过来。现在针对这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在5.12地震向灾区购买了土地平移指标费的小产权房已办理的产权郫都区已有上十宗:如与云凤苑同处在红光镇金仪安置小区的怡华居就办了双证产权。并且怡华居与云凤苑都是在同一年2009年向郫都国土局交的土地平指标费。因此,从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不与云凤苑办理产权是说不过去的。
以前网友向成都市政府咨询其回复能办理产权:经核实,张泽燕、竹开龙以“云凤苑”、“金仪小区”名义分三次缴纳了有偿使用灾后增减挂钩指标费556万元,我区也及时将该笔资金上交市上,并及时按灾后重建异地挂钩项目组卷上报,但该宗地的有偿使用灾后增减挂钩指标属于剩余的20%,故至今未取得征地批文。目前省国土资源厅已验收,郫都区国土局正在组卷报征。待依法取得征地批文后,再按规定完善用地手续。
请问书记大人,既然省国土厅已验收了,为什么到现在还不给我们小区办理产权?我们的产权何时才能办理?弱势群众的权益谁来保护????
还有郫都已有几处小产权现已办理了大产权,并且就在红光镇云凤苑眼皮下的小产权房“怡华居小区”2015年已办理了大产权,况且云凤苑是同一年向郫都国土局交了土地平移指标费的,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请问社会公平从何谈起????云凤苑等业主的血汗钱是不是拿来打水漂?????
请问我们小区的产权何时才能“公平”解决?我们本来应有的“合法的窝”在哪何方???
谢谢!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后,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经郫都区核实,郫都区红光街道“云凤苑”不属于郫都区增减挂钩项目城镇建新区。“云凤苑”所属范围已纳入成都市2018年第136批(郫都区)城镇建设用地报征批次,正在组件报批。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积极督促和指导郫都区尽快完善征地组件报批工作,待省政府批准用地征收后,依法依规办理。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