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下级法院绵阳中院委托上级四川省法院的法医黄贵琢鉴定为“王世香所受锄头碰伤属轻伤"为什么不采纳?为什么绵阳中院以轻伤判决,要驳回我上诉?维持三台法院的轻微伤判决?法民上字1988第65号判决。为什么下级法院委托上级法院不采纳?而伤者致今脑外伤综合症,精神二级残疾证长期吃药未俞,该谁承担伤者的药费费用?谁来互理等?法律是公正为何不公开该案?而法院的法医鉴定都不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