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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咨询】举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4-05 12:15 已回复

崇州市江源镇石渔村十二组2号这里,有人在这里堆放液化气卖零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江源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4-10 16:13

经调查,江源镇石鱼村村民杨淑彬居住房中存放大量的液化气气瓶,对周围住户造成不安全因素。经杨淑彬口述,存放的液化气瓶是从唐兴中街97号的液化气经营点购买的。经调查唐兴中街97号液化气经营点,经营者是王梅,该经营点有营业执照但已过期,而且执照姓名与经营许可证上姓名不符,属于非法经营。目前石鱼村村民杨淑彬住宅内的液化气瓶已经全部清空,责令不允许继续非法经营。唐兴中街97号液化气经营点已停止营业,正在接受安监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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