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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对转供电用户和直供电用户区别对待的看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4-04 03:09 已回复

凭心而论,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对转供电主体的不规范行为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理,这是市民能够感受到的。但是同一个地区,转供电和直供电用户的待遇还是差别很大,比如直供电用户的电表损坏,电力局可以检测和免费更换。而转供电的用户,即便是质保期内,不论是谁损坏的电表,都由业主买单,转供电主体安装的新电表是不是经过强制检定的,业主也无法检定。这种完全由卖方说了算的做法,怎么能保证用户电费的准确性呢?从电力产业的管理链条来看,转供电主体完全游离于管理之外,完全不受政策的管控,处理纠纷不完善、不规范、不专业、不公平。在这种纠纷下,转供电的用户就出于弱势,除了任人宰割,别无选择。这种“一区两制”的现象何时能够结束啊!

每一次建议,都是治标不治本。虽然知道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很难很复杂。作为转供电的用户,还是盼望能够有一视同仁的那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4-10 12:09

关于对问政四川网友留言“对转供电用户和直供电用户区别对待的看法”的回复


网友提出的转供电客户供电设备是合表小区客户电力设备,其产权为全体业主所有,实际上应由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维护;其所说电费,也系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收取。对于网友提出无人运维设备问题,建议网友以业主身份向物业公司反映并要求物业公司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若其具不履行小区专有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可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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