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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在职教师违规办学,请领导给予一个说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3-28 22:49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
      现举报桑梓小学在职教师吴艳与实验小学在职教师李海蓉,违规开办校外蓝话筒艺术培训学校(位于相如镇铧厂路71号)从事营利性活动谋取私利,在违规开办的培训机构中李海蓉教授舞蹈,吴艳教授口才。

     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教育三乱现象。
     于2015年开办至今,无证经营长达四年之久。既无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无视学生生命安全;又无办学许可证,无视教育局相关规定。
      李海蓉与吴艳身为一名在职在编教师,不遵守学校纪律,逼迫学生参加其开设的培训班,利用星期六、星期日在租赁地点进行培训谋取私利,有贫困的学生家长,拿不出钱不想参加,吴艳就故意在背后说,是钱重要还是你孩子的前途重要,自己看吧!家长没法,哪怕到处借钱也只有参加了。往往是家长含着眼泪交的钱。他们过后说,党和政府不是在搞反腐倡廉吗?为什么还任由为人师表的人民教师来以权谋私,增加百姓负担呢?
      李海蓉与吴艳此等行为,严重违反国家对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在十九大中国家也重点提出了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办学,敬请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以维护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5-15 11:23

关于“在职教师违规办学,请领导给予一个说法”贴文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的回复

匿名网友:
您发帖“在职教师违规办学,请领导给予一个说法”反映的问题,经我局组织调查并处理,现回复如下:
1.桑梓小学吴燕老师与实验小学李海蓉老师非蓝话筒艺术培训学校开办人,也非股东。但其二人违反规定参与蓝话筒艺术培训中心的招生宣传和上课,获取了一定的经济报酬,违反了《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我局已责成吴艳、李海蓉上交违规所得,分别向学校写出深刻书面检讨,并给予了吴艳、李海蓉政务警告处分。
2.蓝话筒艺术培训学校开办以来,取得了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和《经营许可证》,现因政策调整,《办学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
感谢网友和社会各界对蓬安教育科技和体育工作的关注支持!

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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