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们是一九八O年至一九九三年从事粮食保管,防治的粮食人联续从事有毒,有毒十三年之久。经常使用敌敌畏,氯化苦,二磷化碳,磷化铝等毒药处理粮食。那时每隔三年粮食局还将我们带至华西职业病医院体检。上班期间每月还有带毒营养补贴,糖水,我们为了保管好粮食,做到粮食四无标准,无虫,无霉无鼠,无事故,有时大热天,还必需带上防毒面具,为了保管好每粒粮食,我们也多次中毒,差点成败血症按国务院78第104号文件从事其它有毒,有毒十年的应算特殊工种,周边重庆,甘肃,陕西,山东临沂市等早就纳入特殊工种,可四川为何不执行国务院文件,我们现在56了因原联续从事有毒,有毒时间十三年,现身体也出现严重肺病,及头昏,皮炎。同是父母所生,希你们不拆不扣扏行好国务院文件,还我们一个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