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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权利的产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3-28 13:03 已回复

[城建 咨询]请姚渡镇政府直接回答问题
匿名网友 2019-01-30 12:43 已回复
[城建 咨询]权利的产物
匿名网友 2019-01-15 12:40 已回复
书记大人好,我是青白江区姚渡镇公民。姚渡镇车站进站的左侧建了一栋商住楼,进站正对着也建了一栋商住楼,左侧其中一户住着姚渡镇政府干部庄有良。正对着那栋里面住着现永和村支部书记曾子惠及姚渡镇政府拆迁办工作人员周毅。请问一下这两栋商住楼的用地是什么性质,用地是否合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白江区姚渡镇
回复时间: 2019-01-18 11:16
曾先生您好:
针对您于2019年1月15日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因联系不到你本人,我镇无法进一步了解你的具体诉求,你咨询的姚渡车站两边用地性质为城镇建设用地。请问姚渡镇书记,镇长,我反应的问题你们理解不到吗?你们认真调查过吗?那请你们直接回答进站的左侧(庄有良居住那栋)跟正对着那栋(周毅,曾子惠居住那栋)商住楼是否取得合法用地手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白江区姚渡镇
回复时间: 2019-02-02 14:14
唐先生您好:
针对您于2019年1月30日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据调查,你所反映的房屋未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如你还有其他疑问请你到我镇事管中心办公室咨询,以便向你详细解答。
此复。既然未办理正式用地手续,那是如何建起来的,并且还是商住楼,开发商又是谁。另外,庄有良到处拆违建,他还名正言顺的居住在里面,这是谁赋予他的权利。请问领导这两栋商住楼是否合法,合规。他们三个人又是以什么身份入住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白江区姚渡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4-03 17:41

曾先生:
您好!针对您于2019年3月28日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姚渡镇客运站进站左侧和对面房屋用地为姚渡镇永和村2组集体建设用地,属姚渡场镇区域。左侧房屋用地是何某、汪某于2009年租用永和2组土地取得,地上房屋是由何某、汪某与庄友良等10户人共同修建,土地租金和建房款按面积均摊;对面房屋用地是唐某于2012年租用永和2组土地取得,地上房屋是由唐某与周毅等9人共同修建,土地租金和建房款按面积均摊。两处房屋均未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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