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我是富世镇庆和村村民,我家户上有七人户口,包括祖孙四代人,而家里只有150平米的平房,住房严重不足,连国家的基本标准30平米每人,都严重欠缺,想建房,被告知需要独立户口才能批准建房,而我家地处非开发和已圈地,派出所民警却以我家地处庆和村一组为由,拒绝分户,而且态度十分蛮横无理,多问两句,还开口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