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军乐镇石埂村10组和1组的小组微生项目自2017年4月初签订协议,到现在已经过去2年了,至今没有音信,房子被拆掉,只能在外租房住,一直盼望着政府有个说法,关于项目进展,只说资金断了,原成都不搞土地置换了,彭州市政府没有资金继续这个项目,将此项目上报给成都市解决。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解决,但现在没有下文。政府也没有给个说法,科最近两天,村上又喊再交1万元,原来合同上已经写的清楚明白,本该返还1万的,说以后再退,现在房子没着落,政策没说法,反而还要再补交1万元,请问这符合法律法规吗?希望政府能给个说法,还说如果不交钱,就没房子住了,把以前交的钱退还,房子被拆了,退钱起什么用?农民需要住房子。难道政府就这样随意变动?叫农民去睡马路?
来信人:你好,谢谢你的来信!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做如下答复:军乐镇石埂村生态宜居美丽新村建设目前已正式启动,预计将在下半年内开工建设。目前收取的1万元是项目红线外房屋搬迁户的还耕保证金,项目红线外搬迁户按照相关要求拆除完房屋并将宅基地进行还耕后该保证金将全部退还给群众。
感谢你的留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