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责成威远县人民政府向本人作出答复行为!
本人因不服威远县公安局2018年4月10日作出的《威远县公安局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即:威公(访)答复字[2018]015号,分别于2018年8月22日、2018年11月14日向主管威远县公安局的上级机关——威远县人民政府递交了“请求复查申请书”,可威远县人民政府却至今也不作为,至今都没有联系过本人,也没有向本人作出任何答复。
为此,恳请作为威远县人民政府的上级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责成威远县人民政府就本人已经递交了的“请求复查申请书”,作出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出来,并将结果书面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