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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咨询】为什么安置房不给老百姓办国土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3-25 11:42 已回复

我是新都区静安村的,于2005年当时因为土地拍卖,将宅基地和田地全部征收,然后按照人均25个平方的标准给大家赔了一套红星小区的搬迁房。由于历史原因,这批失地农民赔偿的标准最低(人均25平米),房屋质量和小区环境条件都不好,现在如果大家想把这套房子给卖了再买其它房子,我去不动产交易中心咨询,他们告诉我,这套房子无法交易,办理不了过户手续,因为我们的土地是租的。政府部门能不能给我们反馈一下,最低的赔偿标准,最差质量的房屋,一家人只有一套房子(一套二或者一套三的,按家庭人口分配房子)但是现在想把卖了或者子女的名额去购买,这个房子占用了名额,又还导致不能交易,第二单身只能有一套房子(一家三代如何居住),其他地区的安置房都能交易,目前只有新都区,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解决?希望相关部门反映一下这些情况;房子占用了一家大小老少的名额,想换一个好的居住环境,但是此房无法交易,这样让下一代咋个居住和去在另外购房?政府部门只需要给大家办一个国土证就好了,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不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大数据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4-01 09:33

同志:您好!
来信已收到,即转新都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红星小区属于拆迁村民安置小区,该类小区房屋不动产证待区上统一安排后,新都街道办事处将协助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尽快为大家办理。目前新都区正在研究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解决方案,待方案出台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实施,敬请耐心等待。
新都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3月26日电话联系您,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答复。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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